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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 2020年11月19日
  • 来源: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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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大市政办发﹝20203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州政府关于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密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为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规范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权责清单公开透明及动态管理机制

1.市级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单位职能职能,依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等方面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职权事项清单,通过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查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确认,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机构编制网站等载体公布。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市级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权责清单公布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和公布,建立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行政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市级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发布

市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职能职能及上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省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要求,清理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报请市政府审查通过后,在政府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同步公开。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放管服”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

根据国家、省、州“放管服”取消、下放、调整的事项文件精神,指导、督查各部门做好涉及本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按照“放管服”事项公示要求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办理群众网上申请事项。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

(五)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政务公开功能

1.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集中进驻,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基于一级政府的“一窗受理、一站服务”,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

2.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通过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

(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

市级各部门按照“应上尽上、上必能办”的原则,确保事项持续上线,不断公开政务服务办理事项、不断推动事项向移动端办理。

牵头部门:市政务局

责任部门:市级各职能部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国家、省、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强化任落实。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对照,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统筹,抓好督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落实责任。

)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局办公室将牵头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人,定期对相关科室进行监督核查、评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管、有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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