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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大理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2020年11月20日
- 来源: 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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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自身建设。
二、公开原则
根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遵循如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须公开。
(二)真实公正。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在法律规定时限内,积极履职前提下,采取尽可能便利的方式向公众、医疗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重点医疗保障信息公开
1.医保监管信息。公开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对象等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主动公开医保监管有关标准及违规违约责任,重大监管活动安排及效果等。
2.医疗保障信息。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政策、标准,认真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办事流程并予公布。及时发布新增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名单。
3.医疗救助信息。重点围绕医疗救助事项,全面公开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解读工作,深入、精准、全面公开解读。
2.对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特别是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做好解读宣传、进展情况统计发布等信息公开工作。
3.拓展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通过组织各类活动,统筹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合理引导待遇预期,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率,为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医疗保障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围绕参保群众身体健康,对药品价格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管理和能力建设、健康扶贫、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等人民群众关注较高话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5.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突出做好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互联网+政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化时代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将政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各科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发布流程。各相关职能科室对所发布信息负责,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在发布信息前需填写《大理州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才可发布,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三)加强业务培训。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
(四)强化监督考核。对相关责任科室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内容维护更新不及时等,将严肃批评、公开通报。要随时反馈群众的呼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设专人承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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