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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4年04月28日
- 来源: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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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dal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或下载。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dali.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局提出申请,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还将采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通过有关报纸、简报、杂志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公开时间为自信息产生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属于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我局将予以提供。《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获取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一)受理机构
1、网上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受理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的机构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党政办,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872-2255525,传真号码:0872-2299233。通信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祥路109号4楼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党政办,邮政编码:671000。
2、当面申请受理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当面受理点地址为:大理市太和街道榆祥路109号4楼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党政办,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
(二)申请的提出
提出申请公开的公民或法人,可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向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提交。为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的处理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可在网上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窗口领取;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
三、救济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872-2281577,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祥路109号2楼纪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组,邮编:67100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认为本机关有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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