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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五举措全面落实林长制河长制督察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五举措全面落实林长制河长制督察职责

  • 2024年04月19日
  • 来源:大理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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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压奋进、担当作为,以五举措落实林长制、河长制督察职责,增强监督质效,助力保护大理绿水青山。

健全制度强化“督”。为从制度上健全和完善林长制、河长制督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海东海南片区河长制和林长制督察方案,对督察组织、对象、内容、方式、频次和要求进行明确,并建立问题交办机制,要求对实地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问题交办单现场交办,持续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适时报告督察情况。通过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强化海东海南片区常态化开展林长制、河长制督察工作。

领导带头重点“督”。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担当,认真动员部署安排,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常委会领导带领分管委室工作人员组成5个督察组,分别深入双廊镇、挖色镇、海东镇、凤仪镇、太邑乡、下关街道、满江街道、太和街道以及挂钩联系乡镇对森林防灭火和林长制、河长制工作进行专项督察。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调查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深入护林防火卡点查看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入山登记信息是否完善、设施设备是否配备,深入乡镇(街道)林长办查阅相关制度是否完善、村(居)林长制体系是否建立、巡林记录是否完备;深入河道实地查看河道治理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入湖河道沟渠水质、网格化挂钩单位履职等河长制工作情况。结合督察情况,及时指出各乡镇(街道)在森林防灭火和林长制、河长制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护林防火卡点值守,管好用好“苍山卫士”等护林防火队伍,坚决筑牢护林防火“防火墙”,全力守好大理的森林资源。

成立专班深入“督”。为持续强化督察,市人大常委会抽调机关担任非领导职务的8位同志组建市人大常委会林长制、河长制督察工作专班,聚焦海东海南片区林长制、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挂钩单位履职情况、重大问题处理情况等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日常实地督察工作,持续深化巩固督察成果。

代表参与广泛“督”。充分运用人大代表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及时向10个乡镇人大主席团、3个街道人大工委和19个代表小组发出倡议,广泛动员人大代表特别是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辖区森林防灭火和林长制、河长制工作落实,带头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入户宣传、落实网格责任,切实当好宣传员、组织员、监员,广泛动员组织基层群众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织密织牢全民防控网。

宣传发动持续“督”。注重用好宣传阵地,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大理市人大”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宣传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精神,开设专栏及时刊发全市人大系统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和落实林长制、河长制督察工作实况,强化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引导和动员全民积极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打好绿水青山保卫战,共同守护苍洱大地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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