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新闻

守护一湖碧水 造福一方百姓

守护一湖碧水 造福一方百姓

  • 2023年11月17日
  • 来源:大理时讯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大理市实施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实现水美鱼丰

今年8月以来,大理2023年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全面启动,夜晚捕鱼一时成为景观。生态调控渔船上的一盏盏渔灯,汇聚成洱海上的星河万里,景象壮观。

科学调控优化洱海鱼类种群结构

近年来,围绕“草—藻—鱼—泥”洱海生态系统保护,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开展了长期工作,承担了多个国家级项目与课题。研究所对洱海的鱼类群落结构和资源量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发现洱海现有鱼类总计31种,其中外来鱼类有22种,特有土著鱼类有7种、均处于濒危状态。

为了更好地推进洱海生态保护治理,从2017年开始,洱海首次实施全年全湖禁渔,并设立银鱼、西太公鱼和等外来物种的调控期,每年开展为期1个月的特许捕捞。通过一系列鱼类资源生态调控措施,削减了银鱼、西太公鱼20%30%的种群数量。

今年洱海生态调控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时间为821日至920日,主要调控对象为银鱼、西太公鱼和3种外来小型鱼类,主要目的是控制外来小型鱼类生长,增加浮游动物生存空间。第二阶段时间为1021日至1120日,主要调控对象是控藻能力减弱的4公斤以上的鲢、鳙和底层扰动性较强的4公斤以上的鲤鱼和0.4公斤以上的鲫鱼。第三阶段时间为121日至1220日,主要调控对象为西太公鱼和等外来小型鱼类,主要目的是对即将进入繁殖期的西太公鱼、进行调控,减少其种群数量,增加浮游动物生存空间。

经过第一阶段为期30天的调控,累计调控出湖西太公鱼744473.5公斤、银鱼347685.5公斤、48868公斤,创造经济价值24713619.43元。经测算,移除湖体氮31.35吨、磷2.28吨,削减了水体污染负荷,并有效减轻了小型鱼类对洱海水体浮游动物的捕食压力,对水质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正在开展洱海鱼类生态调控第二阶段大规格鲤、鲫、鲢、鳙的捕捞工作。

分类实施有效提高水体净化能力

外来小型鱼类被生态调控捕捞上来,是不是意味着鲤、鲫、鲢、鳙等大规格的鱼类越多越好?

测算表明,鲢鱼和鳙鱼以滤食水中的浮游生物为饵料,每生长1公斤,就可消耗近40公斤蓝藻。近年来,洱海一直实施鲢、鳙等控藻鱼类的增殖放流,对洱海藻类的控制和规模化藻华的防控有较为明显的作用。然而,从2017年封湖禁渔起,在洱海中的鲢、鳙的个体普遍较大,同时鲢、鳙等控藻鱼类在洱海并不能自我繁殖,导致缺乏中小型鲢、鳙种群,种群结构失衡,控藻能力减弱。

“现在我们正在实施的是第二阶段的洱海鱼类生态调控,调控的对象是大规格的鲤、鲫、鲢、鳙。之所以选择这四种鱼类,一方面是因为4公斤以上鲢、鳙随着生长速度放缓,滤藻能力下降快,所以我们需要把大规格的鲢、鳙调控出湖,然后再投放小尺寸、小规格的滤食能力强的鲢、鳙,以提升它的控藻滤藻能力。另一个需要调控的是大规格的鲤鱼和鲫鱼,是因为它们是洱海的下沉鱼类,会扰动湖体,造成洱海内源污染的释放,从而降低湖体的透明度,对水生植物、水生态系统产生不好的影响。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副局长孙潇介绍,因此,对大规格的鲤、鲫、鲢、鳙等鱼类进行调控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实施‘一补一增’,可以实现‘以渔抑藻、以渔保水,以渔护草’的作用,同时也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合理捕捞实现经济生态齐跨步

大理市每年委托中科院水生所对洱海的鱼类进行跟踪评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提出年度生态调控方案,确定调控对象、调控时间、调控方式等,经广泛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后依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每年根据跟踪评估监测的结论不同,生态调控的时间、鱼种和调控方式都会不同。”孙潇说,“目前,正在实施今年第二阶段针对大规格鱼类的调控,主要调控对象是控藻能力减弱的4公斤以上的鲢、鳙,以及对底泥破坏较大的3公斤以上的鲤鱼和0.4公斤以上的鲫鱼。

洱海的鱼类生态调控有别于其它湖泊的渔业捕捞。对于银鱼、西太公鱼和等外来鱼类,坚持应捕尽捕的原则,进而有效控制和防治外来鱼类入侵;对于大规格的控藻鱼类鲢、鳙等,坚持可捕才捕的原则。

记者 朱滢 吴志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